监 理 常 识
一、什么是监理
监理──是指有关执行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这些行为符合准则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二、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工程建设监理既不同于施工单位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活动。它只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客户提供高智能的监督管理服务,以满足业主对项目管理的需要。它所获得的报酬是技术服务性的报酬,是脑力劳动的报酬。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2、独立性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是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三方当事人”之一。它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监理单位既要认真、勤奋、竭诚地为委托方服务,协助业主实现预定的目标,也要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这种独立性是建设监理制的要求,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第三方地位所决定的,是它所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因此,独立性是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
3、公正性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一方面应当作为能够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各项义务、能够竭诚地为客户服务的“服务方”;同时,应当成为“公正的第三方”。也就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排除各种干扰,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和施工单位,特别是当业主和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为准绳,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做到“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
4、科学性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科学的准则。其科学性是由其任务所决定的。当今工程复杂程度、功能、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涌现,参加组织和建设的单位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风险日益增加。所以,只有不断地采用新的更加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手段才能驾驭工程项目建设。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
通过监理工程师谨慎而勤奋的工作,力求在计划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由于工程建设监理具有委托性,所以监理单位可以根据业主的意愿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协商确定监理服务范围和业务内容。既可承担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承担阶段性监理,甚至还可以只承担某专项监理服务工作。
四、监理的任务
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的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简言之就是“三控,两管,一协调”。既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
五、监理单位与业主、施工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平等的关系;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经济合同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平等的关系;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六、监理单位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1、守法
这是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对于监理单位来说,守法就是依法经营。
2、诚信
诚信就是忠诚老实,讲信用,这是做人的基本品德,也是考核企业信誉的核心内容。
3、公正
主要是指监理单位在处理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要做到“一碗水端平”,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该维护谁的权益,就维护谁的利益,决不能因为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就偏袒业主。
4、科学
监理活动要依据科学的方案,运用科学的手段,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科学的总结。
七、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一种复合型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必须学习、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学方面的理论知识。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它是理论知识在工程建设中成功地应用。要有良好的品德及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八、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一)职业道德守则: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纪律: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业务的广告;不得损害他人名誉;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不擅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